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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时间:2022-01-11 点击:2859 ]

  1.每次下井作业前,下井作业区域(包括上下游通风井)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围挡警示。保障交通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人员及车辆误入危险区域。下井作业区域(包括通风井)围挡必须严格执行设施局《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中的具体要求和安全交底中要求,并使用带警示光源的车辆挡护交通安全。


  2.下井作业现场,下井班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6人。特殊情况(井内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在井内进行焊接、爆破作业等)下不少于8人。

  3.下井作业前下井班组必须履行下井作业审批手续,填写《下井作业申请表》,完善相应防护、作业安全措施,下井作业前下井班组必须详细填写《下井作业工作票》,下井作业票与现场作业内容必须相符。参与下井作业的作业、监护等相关人员,作业前必须接受班前安全教育和下井作业安全交底,下井作业危险因素、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必须告知下井作业人员。

  4.下井作业现场必须有下井带班班长和安全员在场,且不得脱岗和擅离职守,严禁管理人员和监护人员不到位进行下井作业。现场监护人督促作业人员严格落实作业前的安全措施及相关下井作业安全数据检测,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

  5.进行下井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行业有限空间相关规定、上级单位和公司下井作业管理制度。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系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系牢在井上稳固物体上),戴好隔离式呼吸面罩后,下井呼吸气源应使用专用空气压缩机和压缩气瓶供气(具备贮气功能),尽量避免使用供气泵直接供气(没有贮气功能),方可下井作业,井内严禁明火。

  6.下井作业现场监护人必须确认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神志清醒,18岁以下、55岁以上者和有高血压、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过敏症病史,有生理缺陷者不得从事下井作业,有外伤及饮酒后不得进行下井作业。

  7.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暴雨、雨涝积水等恶劣天气,应严格避免和杜绝下井作业。

  8.下井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检查下井作业所用的下井作业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可靠、适用。作业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包括灯、开关、插座等,现场需配备卷盘式移动电源插板,并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器。

  9.作业现场配备的监护人员具体要求:井下作业时,井口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进入管道作业时,井口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井底监护人员不得少于1人,监护人员不到位或数量不足,严禁下井作业。

  10.作业前,应对井下进行通风,打开工作井及上下游井通风,如有打堵头,堵头上游井亦应打开通风,并做好打开井的安全防护警示措施,井下通风至少30分钟以上,通风后对井内气体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井下。

  11.井内气体检测必须使用复合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能同时检测硫化氢、一氧化碳、氧气、可燃气体),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器应定期检验校准并在校验合格期内,检测应有代表性。管道较深的有限空间检查井,应采取上、下各部位分别检测。如井内气体检测超标,严禁下井,应采用防爆通风设备强制通风,井下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

  12.业的井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必须低于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值的规定,易燃易爆气体必须低于其燃烧、爆炸临界值,检测值超标严禁下井或立即升井。作业井内及附近严禁明火。

  13.进入井下或管道内前必须连续检测井下空间内的氧含量和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井下气体检测时,应先使用木棒搅动作业井内泥水,使气体充分释放,保证测定井内气体实际浓度,气体检测间隔15分钟记录一次,记录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表》(附件四),每次检测结果均应合格。

  14.井内或管道内有人员作业期间,井下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气体检测仪实时运行监测。中断作业半个小时以上,再次进入井下空间前,还要按以上步骤重新进行气体检测,检测结果如实填写入《下井作业气体检测记录表》,检测人员签字,并告知作业人员。井下气体检测超标,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

  15.井下作业时,如遇气体检测数据超标或气体检测仪器报警,井下作业人员应立即升井,脱离危险空间,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井下气体超标危险状况消除后,方可重新下井作业,此时井下人员仍应携带气体检测仪连续不间断实时监测井下气体。

  16.进入井下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佩戴好隔离式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相应监测仪器,严禁佩戴过滤式呼吸面具。不论发生任何情况严禁在井下卸下隔离式呼吸面罩。

  17.下井作业时,作业区域内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井下工具、物料等下放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1m范围以内不得有石块、砖头、工具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18.下井作业施工管理人员和井上监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下井安全监护,不得擅离职守。作业时,现场管理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每5分钟向作业人喊话,注意观察作业人员状态,监控和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19.下井作业人员每次井下作业时间连续不得超过一小时,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严禁在井内休息。

  20.作业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井下空间必须使用36Ⅴ以下安全电压和防爆灯具及作业机具,特别潮湿情况下必须使用12Ⅴ及以下安全电压。

  21.作业结束后要清理现场,严禁将工具、材料、作业垃圾等物遗留在井下或作业区道路上,并盖好井盖,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